关于2023--2024年度镇江市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的公示


根据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《镇江市2023-2024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方案》有关要求,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开展2023-2024年度镇江市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,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3月11日-3月17日),如有异议,请实名反映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,联系电话:0511-85278959。
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
2025年3月11日
附件:2023-2024年度镇江市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情况汇总表.docx